关于开展工程造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情况统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及响应江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掌握工程造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为相关人才更好的提供服务和为行政主管部门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对江门地区范围内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范围
(一)统计对象:江门地区范围内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含个人)。
(二)统计范围:江门地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含省、部属驻江门单位、民营企业、分支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
数据截止时间为 2022年6月30日。
二、有关事项
(一)统计口径:
县(市)区各单位数据上报工作;
(二)报送方式:按照函件接收单位统计报表发放、收回及数据上报。由接收单位负责将所属单位统计报表汇总后的纸质版、电子版,一并报送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750-3835395、13427209092(微信同号),电子邮箱:(yangyanqi@jmgczjxh.com)。
相关表格见后附件。
(三)报送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报送。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予以配合并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没有漏计重计。
2、各填报单位如实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
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