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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 |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江门市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前期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LZB20230017

项目名称:江门市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发改经贸〔2021〕956号),认真做好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工作,结合江门市实际情况,围绕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创建,进行相关调研策划、方案编制和相关规划咨询服务。

根据鹤山市珠西物流枢纽中心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8日向采购人下达《关于实施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江门市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前期咨询服务项目纳入《鹤山市珠西物流产业新城第一期第一批PPP项目合同》规划咨询服务项目实施。

(一)服务内容

1、完成江门市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情况和物流产业调研;

2、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编制《申报建议方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单位熟悉市、省、部等相关部门,熟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情况,在物流枢纽、物流经济等研究领域具备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具备充分权威的专家资源。

2、服务单位熟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要点》等文件精神。

3、本项目所涉及的研究成果均属于采购人所有。

(三)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江门市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前期可行性研究》、《江门市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建议方案》;

2、项目成果提交:提供表达以上内容的文本文件全本及汇报简本,同时提供相关电子版文件和图件。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90日历天,具体服务期从合同签署开始,最终至提交建议方案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附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相关费用请划入以下账户,户名: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19245261975)

4、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江门市工程造价和招标行业协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中铁珠西国际陆港产城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鹤山市汽车总站西侧中国中铁

联系方式:王先生/0750-8880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